我们再度深入森林。
白天的树林和夜晚相比,是另一幅迥然的面孔。都说夜路难行,在这座蓊蓊郁郁的绿色迷宫里,白昼也挥不了太多优势,反而更加让人眩惑,看哪条路都眼熟,哪棵树都见过,偏离了初始路线也难以觉察,最终一错再错,回不了头。
而我惊诧于虞百禁堪比野兽的直觉和方向感,在这样的野林、缺少照明和地图的前提下都能顺利到达安全屋,此刻也是一派从容,不依靠指南针和任何定位工具,只偶尔蹲下来观察地上的苔藓和某一株植物的长势,还能适时地把走了歪路的我拽回来。
“要不还是牵一下手?”
他一脸诚恳的提议,“没别的意思,只是怕你迷路。”
“别把人当傻子。”
“哈,被识破了。”
我只能硬着头皮跟紧他,学他的样子、留意沿途那些花花草草、变质的土壤和半湿半干的石头。一路无话,直到我们如期遇上杀手女孩所说的那片沼泽,周边的土质明显变软,踩踏时有轻微塌陷感,石油色的水面被层层叠叠的落叶和腐殖质所掩盖,肉眼很难分清边界。
女孩没骗我们。
沿岸除了一只死鸟的干尸外,还有隐约可见的几片足迹,成年男性的鞋码,虽然杂沓纷乱,朝向却很明确:往北。遮天蔽日的树冠间也不时露出几道电缆交割的黑线,“快到了。”
我对虞百禁说。
又问他,“你和那个‘主理人’很熟?”
“算是吧。”
他拂去一片落在我肩上的树叶。
“我剁掉了他左手的小拇指。”
作者有话要说:
此处的美女杀手just闲笔,随便写的,后续未必有剧情展开。
第13章
托早上吃那只甜甜圈的福,糖分、碳水和充足的热量支撑着我们在野外徒步近两小时,中途碰见相对清澈点的水洼、池塘,就停下来补充水分,稍作歇息。正午时分,我们终于到达了高压电网的外围,树林与田野的交界。
脚下的路越走越宽,远方吹来稻草味的风。跨过一摊乱石堆后,我们得以见到大片大片不受遮挡的天空:太阳陷入苍白云层,像是有人用烟头在棉絮上烫出的洞,时隐时现,阴晴不定;苍穹之下,麦田像被铡刀削过一般平整,硕大的警示牌和黄黑配色的骷髅标志将此地重重封锁,方圆几里杳无人烟,连鸟鸣都稀少许多,仿佛我和虞百禁是这里唯二的活物。“真好啊,”
他赞叹,“抛尸的绝佳地点。”
“也许下次可以试试。”
我没话找话地说。
“可是宝贝不喜欢我做这行。”
他撇撇嘴,抬腿迈过蓬勃生长的荒草,“我得重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别。”
我赶紧让他打住,“我不想干涉你人生的重大选择,这是你的事,我承担不起。”
“也是。咱们还没进展到那一步,现阶段谈这些太郑重……”
“将来也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