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嗣一头黑线,推开门户,便见到不远处一个拎着酒壶满脸络腮胡的醉汉正晃晃荡荡的朝着厨房走。
四十来岁的年纪,身躯如铁塔一般,他腰间挎着比水缸口还大的板斧,裸露在外的上身上有浓密的黑毛,如同是熊瞎子成精。
“爹。”
程处嗣无奈的走出门,叫了一声。
尽管不愿意承认,但眼前的大汉正是大唐著名的滚刀肉程咬金没错。
“老二,酒呢?”
“老子可是听说你有美酒,才破例走这一趟。你可不要糊弄老子,若是美酒不合心意,可休怪俺老程不念父子之情。”
程咬金踉踉跄跄的走到程处嗣跟前,居高临下的朝着他望了一眼,随即一屁股就坐在了程处嗣跟前。
这爷们怕不是昨夜宿醉吧。
程处嗣腹诽了一句,随即麻利的从小厨房端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东西。
提纯了十次的美酒。
刚刚他尝了一口,起码五十度。
程咬金本来不以为意,身为国公,滚刀肉跟随李二南征北战,立下赫赫功勋。而作为少数没有卸磨杀驴的帝王,李二也给与了这些老臣们足够的尊重。
寻常美酒,程咬金早就司空见惯。
只是当程处嗣把提纯后的美酒摆在老爹的身前,然后掀开封泥,程咬金刚到了嘴边的混账话就立马咽回了肚子里。
“这酒……香喷啊。”
程咬金眼睛放光,不等程处嗣开口,一把就端起了酒坛。
程处嗣顿时见识了一下猛汉到底是如何大碗喝酒的。
提纯后的烈酒超过五十度,这种度数,一般需要放置数日销掉其中的酒气,才算是能够入口,偏偏程咬金张开大口,咕嘟嘟的就灌了半摊子。
酒水顺着程咬金的络腮胡流淌下来。
嗝——
一个响亮的酒嗝打出来,直接熏的程处嗣一个跟斗。
“爹。”
程处嗣有心想劝,但话音儿还没落下,就见程咬金哈哈大笑。
“这酒,妙哇。”
“好酒,好酒,老二,你这混小子从哪里得来的这种美酒。跟它一比,老子以前喝的那些,简直就是马尿。”
“来,再给爹搬上几坛来,今日爹要痛饮一番。”
程咬金边说,边一巴掌拍了程处嗣一个趔趄,只是,说什么程处嗣也不敢把酒在多拿了。毕竟,这可是五十度,一坛酒,起码十斤。
放在后世里,就算是千杯不醉的海量,怕是也得琢磨琢磨、
他可不敢让程咬金喝的五迷三道,毕竟,程处嗣找程咬金过来,可不单纯仅仅只是为了孝敬父母而已。
“爹,先尝尝这个?”
程处嗣将餐碟中的小菜一推,落在程咬金的跟前。
“抠抠搜搜,这点子下酒菜怎么够老子吃。”
程咬金瞪了自家的老二一眼,张嘴就倒了半盘子,他咀嚼两下,顿时眼中一亮。随即,整盘的炸蚂蚱都倒进了嘴巴里,嘎巴嘎巴的嚼的异常开心。
“这是何物?为何老子以前没吃过?”
您老可算是问了。
程处嗣一笑,他指了指身旁的蚂蚱袋子,本以为程咬金会一口吐出来,毕竟这玩意就算是油炸过对于古人的杀伤力也太大。
只是没成想,程咬金哈哈大笑。
催促着程处默再去炸上几盘。
“爹,我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琢磨着火候差不多了,程处嗣才壮着胆子开口道,谁知,身前大咧咧坐着的程咬金扣着牙缝中的蝗虫腿早已做好了倾听的打算。
莫非老程粗中有细?
但程处嗣并没有细琢磨,而是凑上前去,附耳道。
“爹,我有一计,可解蝗灾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