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哪件比较适合去海洋公园?”
“这个。”
弟弟还在思考,倒是一旁围观的梁景明,率先指了指背心裙。
“真的吗?”
煞有介事地点头,万姿百分百虚心受教,“看来这件比较好。”
然后,她拿起了背心裙旁的连体裤。
“亲爱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委婉点……”
她还咬着嘴唇面露犹豫,直到最后半句才抬头。
迎着梁景明怔住的神情,情真意切,动人而残忍——
“除了特别会挑女朋友,你没有品位可言。”
“……”
仿佛被人兜头浇了杯冷水,梁景明宽肩都泄劲了,紧抿着唇,郁闷透顶。
可万姿唯恐他真生气,撒娇般晃晃他的手,他又立刻绷不住。只能找补一般,习惯性推了弟弟一把:“你笑什么。”
“关我什么事!”
祸从天降,梁景行不要太委屈。站得吊儿郎当又猝不及防,直接一头栽进衣服堆里:“是她骂你又不是我——”
“诶,这是什么?”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万姿笑容凝固在那里。
“啊……这件啊……”
“我靠……我就没穿过……”
要不是弟弟偶然现,她几乎忘了有买这条半裙。
膝上十五公分长度,经典的浅咖色菱形格纵横交错。百褶款式简简单单,迭得整整齐齐。
仿佛从书页中飘落的一朵干花,似是故人来一般,褪去了色泽,却封存了光阴。
“这我七年前买的……”
布料在手中抖开摩挲,她摇头笑,有些感慨:“这是我的青春啊。”
这裙子来自burberry,是她人生中买的第一件奢侈品。
彼时万姿十八岁,刚来香港不到半年。日日做繁华城市中灰头土脸的配角,旁观精致丽人来来去去,靠兼职赚了点零花钱,她便也想犒劳下自己。
包包太贵,鞋不耐操,耳环之类的配饰又太低调,在当年那个没有小红书、穿搭博主还叫itgir1的年代,她翻遍所有时尚杂志和潮流博客,整天极有限的预算里绞尽脑汁,排列组合,最终选定了这条半裙。
那时她想得很美,burberry格纹没有大1ogo但有辨识度,懂的人自然懂。而且她上学时穿着,随便配件t恤就可以,显得又不恶俗又不刻意,像极了她刚从时尚杂志学的词,“effort1esschic”
。
可她后来才明白,恶俗其实很难,需要大量金钱无意义,无尽头的堆砌。
普通人故作姿态,只是显得穷酸而已。
她的“后来”
,来得很快。
为了更省钱,因为怕露怯,明明burberry在香港有数家门店,十八岁的她还是找了英国代购。
仔细量了腰围,知道欧版衣服码数大,便特意选小一个size,她自认为已做好万全准备——
可收到包裹时,人还是傻了。
裙子尺码出人意料的正,对她来说实在不合身。
而代购写得很清楚,所有货品不退不换。
她永远记得那个夜晚,把自己关在狭小的宿舍厕所,连晚饭都没吃,咬牙切齿地穿那条裙子。小肚子因为反复收缩酸胀异常,拉链一直拉不上去,太使劲还会直接卡在肉里。
痛得要死。
当时试到满头大汗,万姿还胡思乱想着,为什么没有人心疼灰姑娘的两位姐姐。她只是穿不进一件裙子,她们则为了做王子的新娘削足适履,落下终身残疾。
无非想要更好的生活,为什么就这么难。无非不是上帝选中的宠儿,为什么下场就这么不堪。
越想越生气,手上动作越来越快,拉链在拉扯中迸出嘶哑响声,几乎如钻木取火般有了热意。
下一秒,她的心突然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