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哥儿,吃一口呗,这是掌柜的偶尔才会做的酱香猪蹄,他让我专程送过来的,你可不能让我白跑。”
福临街上,疤二娃总算找到了正在写信做买卖的陆天明。
他手里提着一盒热腾腾的酱香猪蹄。
在这寒冷的冬季里看上去特别的诱人。
陆天明撇了撇嘴,不屑道:“谁稀罕吃他做的东西?”
说完,他往写信的箱子上一坐,翘起个二郎腿悠哉悠哉观看来来往往的行人。
疤二娃在他旁边坐下。
劝道:“吃一个吧,猪蹄要是凉了,别人的心意也跟着凉了,这样不好!”
陆天明自那日被两个老头糊弄以后。
已经五六天没有光顾过顺风客栈。
有时候即便从门口路过,他都是歪着脑袋,装作没有看见里面正对着自己笑的潘宏财和常小俊。
两老头深更半夜的外出喝酒,天亮才回来,说话又遮遮掩掩,绝对是有事生。
奈何武力不够,陆天明只能用赌气这种最幼稚的手段,看看能不能‘撬开’两个老头的嘴。
不过效果当真差得出奇。
几日过去,别说套出点什么消息出来,甚至话都没有同俩老头说上一句。
可无论如何,这些都跟疤二娃没有关系。
见对方为了把酱香猪蹄送过来,冻的两手紫。
陆天明也不能太过分。
他伸手抓了一只猪蹄捧在手上,大口咬了起来。
皮肉入口即化,陆天明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嫩滑的食物了。
当下便感叹道:“这老家伙,别的暂且不提,做饭的手艺属实不错。”
旁边疤二娃搓着冰凉的双手,等感受到温度以后,也着急忙慌的抓了只猪蹄塞进嘴里。
“疤二娃,这猪蹄你可不能随随便便吃。”
享受到了美食,陆天明的心情也好了起来,说话时笑吟吟的,倒是与刚才判若两人。
“吃猪蹄,难不成还有什么讲究?”
疤二娃停下手上的动作,满脸不解望着陆天明。
“你在十里镇的时候没有听老人们说过吗,未婚娶的男人要是吃猪蹄啊,以后会找不到婆娘的!”
陆天明解释道。
听闻此言。
疤二娃转瞬就把嘴里的猪蹄掏了出来。
“真的假的?”
“真假我也没有取证过,但是老人们说的话嘛,总归是有点道理的。”
陆天明坏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