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长得面庞白皙,脸若桃花,眼如杏波,樱桃小口,整齐的贝齿,端得是美极了。
再看她的身段,却也婀娜多姿,曲线玲玲,高挺的上胸,丰隆的臀部,好一个绝色美人。
她一身水蓝色的比甲,粉色的百褶裙下绣着几朵争艳的出水芙蓉,与配了金线的褙子,肩上更是一条绣云霞鸳鸯纹霞披。
这赫然是一个有官身的五品命妇装扮!
李自成颇有几分厌恶的扫了张国绅一眼。
张国绅带着女子,走到李自成面前,弯腰下拜:“臣参见陛下。”
那女子也开口,声音宛若珠玉落溪水般动听:“贱妾邓太妙参加陛下,陛下万寿安康。”
李自成压着火,挥手让两人起来。
张国绅却指着邓太妙道:“陛下,此乃臣同年同乡好友,明廷前太仆寺少卿文凤翔续妻邓氏,邓氏出身乃江南大族,通经史,善诗文,臣献为陛下以为陛下红袖添香。”
听了张国绅的话,李自成的眉头拧了起来。
这家伙献上的,竟然是这厮好友的老婆?
果真是个畜生!
李自成脸上却毫无愤怒,嘴角甚至带着一抹笑容。
熟悉他的牛金星心中咯噔一声。
他追随李自成许久,早已摸透了李自成的脾气,若是李自成当场暴怒,只消有人劝解,便能化开了。
若是李自成冷笑——那就活不成了!
当年汪乔年就是这么死的……
对于李自成的反应,两人浑然不知。
那邓太妙也再次盈盈下摆,更是不着意间微微提起自己的裙角,露出包裹后的修长小脚,话语惹人怜惜:
“妾蒲柳之姿,万望陛下恩赐,让妾能跟随陛下身边,日夜聆听陛下教诲……”
自宋朝时,就有了裹脚的习俗,大体上类似于现代女性穿高跟鞋、穿黑丝袜。
……
自从造反以来,李自成何时曾安安稳稳的呆在一个地方了。
长久以来的四处奔逃,让李自成养成了极度痛恨裹脚风俗的脾气。
女子天然的脚掌不好吗?
都是彼等世家大族,玩女人玩出花了,竟然喜欢瘦脚!
那瘦脚能干活吗?
灾难来了你能逃命吗?
你等果真该死!
李自成冷冷的看着张国绅,心中为他判下了死刑……
更何况这张国绅更是触及了他李自成的死穴——他的两位正妻,就是这么跟人跑的!
这厮竟然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戕害好友之妻!
就该千刀万剐!
张国绅犹在喋喋:“那文凤翔忒为短命,舍弃了邓氏撒手而去,这弱女子孤苦伶仃,若有陛下垂青,也是此女的福分……”
他打的主意是个人都猜得到。
无非是见李自成夺得了天下,想要献上女子,以求荣华富贵罢了。
只是,这献女也不是那么好献的,若是庸脂俗粉,怕惹得李自成不快,若是绝色——
北国大地动荡十数年,上等姿色美女,让他一时间去哪里寻找哟!
更何况,李自成的现夫人高氏,也只是一般姿色,以邓氏的美貌,自然轻而易举就能将高夫人打败。
况且现今的李自成是要坐天下了,诗书才气无一不缺的邓氏,将来的地位怕是贵不可言啊!
他张国绅一手送出来未来的“大顺皇后”
,岂不是要官运亨通,富贵长久了……
张国绅还在说话,李自成已经压不住怒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