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几名乞丐混迹几天,思归就想离他们远远的,这些家伙说是要攒钱见头牌,每日大鱼大肉一点儿没少吃,一日乞讨得来的银钱能吃掉三分之一。
但是呆得久了,也知道在朱仙镇内乞丐有着各自的地盘,通常井水不犯河水。
思归一下子觉得自己的切入点错了,原本他以为最熟悉城内各角落的是四处流窜的乞丐,哪里知道朱仙镇的乞丐不流动。
它得跑路了。
准备换个乞丐堆的那日上午,一群混混站到了他们面前,手摊开,几日攒的银钱一多半落进对方手里,思归在旁边看得干着急,又有点委屈。
混混还对它收人头费,“新来的都得交。”
思归把剩下的银钱全倒进对方手心。
混混走后,思归坐在地上,心里盘算着回郊外与同伴接洽后自行潜入兰坊窃听信息,乞丐们拨弄它它也不回应。
几名乞丐生怕这位“财神爷”
跑了,赶紧附耳到思归耳边,“别丧气了,待会儿带你去看被剃了毛的虎,开心点。”
“不想看”
。
“走嘛,走嘛”
,几名乞丐把思归拉起来,拽着它走过潮湿的小巷,踩过泥泞的小道,最后来到一个黑灰色的方方正正的建筑。
“虎呢?”
“别急,别急,再等一会儿”
。
潜伏在杂草里,等了许久,一声沙哑的嘶吼从建筑上小小的窗户里传出。
是东南王的声音,思归的脊柱一下子立起来。
几名乞丐嘻嘻哈哈,“虎啸好听吗?”
思归奇怪地看向他们,“你们怎么发现这里的?”
“被流浪狗追到这附近发现的,有趣吧?”
乞丐望着眼前的这对大眼睛,其实朱仙镇里的很多原住民都知道,只是大家都不能讲,不知道这里的多是外地的,而且多是来救东南王的。
这段时间,已经折了很多外地客的命了,小兄弟,你得多加保重。
乞丐拍拍思归的肩头,“咱们可不能学东南王这样的硬骨头,知道吗?咱们得做软软的小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