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就包括了一直处于军训当中的一百人。
不得不说,他们的精神面貌的确要比其他三百多人强。
一个个手持砍刀,站在那里,沉稳如山。
沈栋非常满意,拍拍天养义的肩膀,道:“阿义,你们兄妹训练的不错。”
天养义道:“栋哥过奖了,他们距离雇佣军的标准还早着呢。”
沈栋笑道:“这是港岛,不是战场,不用太过苛责。”
天养义点点头,道:“是,栋哥。”
这时,三辆大卡车和十多辆面包车浩浩荡荡的开了过来。
车停下后,一大群混混手持道具武器,从车里出来。
为的是个戴着金链子的男子,一头的金毛,看起来很是恶心。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这个疯狗还真像一条黄毛犬。
沈栋淡淡的说道:“疯狗是吧?”
疯狗打量了一下沈栋,问道:“我的人呢?”
沈栋挥了挥手,人群散开。
八个粉仔跪在地上,沈栋的八个手下拿着刀站在他们的背后。
沈栋道:“我只问你一句,带钱了吗?没钱,我就要他们的命。”
疯狗怒道:“你敢。”
沈栋把手一挥,最左侧的小弟用刀抹了那个粉仔的脖子,鲜血狂喷。
“噗通”
粉仔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杀鸡儆猴!
沈栋就是想用这种残忍的方式让所有人都不敢来自己的地盘卖粉。
效果显然非常不错。
疯狗的小弟们一片哗然,不少人更是脸色白,眸子里满是惶恐。
疯狗怒道:“扑街,你特么找死。兄弟们,给我砍死他们。”
“杀”
混混们挥舞着砍刀,冲了上来。
沈栋挥挥手,阿华大喝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