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阿奴,他其实并不想撩这个妹子,他只是想某人把裤子穿穿好,自己毕竟是个百夫长,不想营帐形象受影响,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声誉。
见兰蕴之躲进被窝里穿好了裤子,他顺手拖出自己床边还未洗的脏衣服,一并甩到了她的小床上。
兰蕴之还没起来,就被脏衣服给淹没了。
“你,你这又是作甚”
“把这些给洗了。”
阿奴吩咐。
“凭什么”
兰蕴之从衣服堆里扒拉出来。
“就凭我是主,你是仆。”
阿奴傲气道,“有本事不靠我,你信不信外面那些绿眼睛豺狼,分分钟把你吃了”
兰蕴之一想起那些对她虎视眈眈的汉子,整个人就鸡皮疙瘩起了满身,哪里还敢把话怼回去
叶诺城的生活单调如一,几个月过去了,龟兹的消息一天天传来。
无非是一些老皇帝病重,几个皇子加公主争权夺利的消息。之前说的龟兹蠢蠢欲动的传言,就好像一个泡沫一般,一下子就戳破了。
龟兹内乱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有空染指大梁边境
一时间,所有人都懈怠了下来。
为了保证粮食充足,大家伙甚至还在周边种上了田。
起初那几十个军女支,也如同普通妇女一般,生活在了边境。
相对于其他军女支,兰蕴之和莲莲是幸运的,她们没有像其他女郎一般被几个人瓜分。
阿正把莲莲当真正的媳妇一般疼,他许诺过,要娶了莲莲。他人高马大,又有大腿阿奴撑腰,别人也不敢随便觊觎莲莲。
兰蕴之更是如此,阿奴直接罩着她,也压根没打算碰她。
一开始兰蕴之跟其他妇女一般,被命令去给阿奴洗衣服,不少兵油子偷偷去看她,想趁着阿奴不在对她动手动脚,又害怕阿奴。
毕竟兰蕴之的长相跟莲莲不能同日而语,莲莲就算是衣衫半敞,很多人也是不愿意的;兰蕴之就算衣服扣到了脖子尖,也有人想要对她图谋不轨。
有一天阿奴把她叫回去,问她除了洗衣服,还会什么。
兰蕴之说,自己还会些字。
阿奴让她就地沾着水写字,一写出来,不仅是会一些,还十分好看,隽秀飘逸。
自此之后,阿奴便让她给士兵们写家书。
士兵们的话每每粗糙,兰蕴之便好心为他们润色。渐渐地,很多士兵对她的态度就变了,从单纯的贪图容色,到打心眼地欣赏和佩服。
很多人都尊称她一声,“女先生。”
正值阿奴又立了几件功劳,被上面封了个折冲校尉,统领的人从百人上升到了三百人。
人人都要夸一句,他们男的骁勇无双,女的才貌双全,几乎所有人都把他们凑成了一对。
兰蕴之也在漫漫的岁月中,一点一点掘了阿奴在强势又霸道的背后,那些闪烁着光芒的优点。没有一个男人,能像阿奴一般,在这黄沙弥漫的叶诺城,如此地尊重一个女人。
那样的尊重,是从骨子里弥漫出来的。
虽然嘴里说着他是主人,她是仆人,可他从来没像其他男人一样觊觎过她,或者觊觎过其他女人,甚至还巧妙地用引荐她写书信的形式,让她获得了边关少有的尊重。
兰蕴之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她当然知晓在这一批罪女中,有比她更加有才华、更加漂亮的贵女。她并不会圣母心作,去求阿奴帮帮她们。
阿奴不过一个折冲校尉,帮兰蕴之与莲莲都是吃力,在求他要做其他的,便是害了他。
自从兰蕴之现自己为他考虑过后,意识到了自己的感情,那些薄薄的、暗暗水流下的情感,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逐渐酝酿。
她开始有了一些少女的表现,在别人说他们俩郎才女貌的时候,她也有了淡淡的脸红和害羞。
并开始期待,期待更多的人说这句话,更多的人认可这一个身份的匹配。
直到有一天,她从驿站回来,意外地取到了一封信,打破了她所有的平静和期待。
兰蕴之经常提士兵们取信,并帮他们读信件。
由于阿奴本身识字,又似有很多秘密,所以他从来不让任何人碰他的信件。
那日正好碰上了阿奴巡逻,信差找不到人接手,便只好叫兰蕴之带了回去。
那日也正巧,只有阿奴一封信。
兰蕴之本来宝贝着揣进了衣兜,谁知中途不小心摔了一跤,将那信摔了出来,又被路过的马驹踏进了泥地里。
兰蕴之战战兢兢捡回去,见那信封都烂了,纸也浸透了大半。
她怕阿奴怪罪,遂找了差不多的纸张,准备摊开来重新临摹一份。
抬头,便见四个字
阿奴哥哥
兰蕴之一向知晓阿奴名叫沈南风,却不知他的乳名是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