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喝了口茶,“毁尸灭迹的选之地。”
我横过手肘捅他的肋下。
容晚晴毫不避讳地笑出声来。
“原本还想问你,是谁派你来杀我,事后又觉得,这种事多经历几次,我没自己想象的那么在意,不是这个人,也会是另一个。只要我作为‘容峥的女儿’继续活着,类似的麻烦就不会终止。”
她一合掌,“所以我不干了。”
“……不干什么?”
“我,不做那个人的女儿,也不会成为另一个人的妻子,没出世的孩子的母亲。我全都不要了。”
她将目光投向了我,“哥对此有什么看法?”
“我?”
我没料到话锋会忽然转向我。“你开心就好。”
这是她的事。我也不是她真正的亲人,哪怕是,我也无权替她定夺。唯独有一点,“段问书不行。”
我捏紧了温热的茶杯,“只有他不行。就算你想和他结婚,我也会阻止你。”
“怎么阻止?”
“在你婚礼上枪杀他。”
虞百禁说,“你不是喜欢万圣节舞会上那件带血的婚纱?就穿那一身,跟我们出去玩儿。抢银行,睡大街,绑架别人,深夜偷偷溜进动物园,把笼子里的动物全放出来。都行。”
她笑得直耸肩。
“哥。”
“我没事。”
见我许久不响,她关切地探身向前,我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迟钝地回她,“我还在适应。”
在缓慢地接受和消化,出我的认知范畴却又真切生在眼前的现实,绑架,照片,逃婚,小岛,要从哪里开始说起?
“我想问你……”
“‘绑架’我,囚禁我的人?”
容晚晴说:“是我爸爸。”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八岁的容晚晴问自己的家庭教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原文出自明代作者凌蒙初的《初刻拍案惊奇》,它的本意是,只要保住了事物的根基,遭受一时的挫折也无伤大体。”
老师语调温柔,细致地为她讲解,“可以引申为,只要人活着,就还有希望,要时刻谨记,我们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东西。”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