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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关于始皇和秦朝的一些解释番外不算更新(第5页)

还有秦始皇身为皇帝,在首都咸阳的兰池出行都能遇上强盗。

额……

这治安环境,这也能叫法律健全生活美好?

那他们应该觉得战乱的时候也很美好吧……

七:始皇尊重女性?始皇提倡人人平等?

我就奇了怪了!

人权一词都是在最近两百年才出来,《世界人权宣言》更是在1948年才通过,华夏直到那位伟人再造新天后才彻底废除奴隶,世界上某些地方现在都还有,营销号是怎么想到给两千多年前的秦朝戴上这些“帽子”

的?

始皇连王后都没有立,扶苏这个长子也可以说是准太子。

可如此重要地位的人,史书上连他母亲真实姓名都不知道,我写小说时还要给她现编一个名,而且始皇都能干出把六国王族后宫掠去当收藏品的事了……

这是哪只眼睛看出来他尊重女性的?

这跟说一个天天出去洗脚被抓的单身汉对爱情忠诚有什么区别?

因为没有记载,所以造谣他尊重女性。

单身汉没有老婆,所以他对爱情忠诚吗?

至于营销号说什么丈夫打了妻子要被割耳断指的,还拿着来当证据的什么《睡虎地秦简》的话:“夫殴治之,夬(决)其耳,若折支(肢)指、肤体,问夫可(何)论?当耐。”

这话虽然是真的,但他们就是欺负你们没去看原文!于是歪曲了意思!

他们没说这段话在“夫殴治之”

前面有“妻悍”

两个字吧?

他们更没告诉你“当耐”

这个词的意思吧?

“夫殴治之”

,意思是丈夫用殴打来对待她!

“耐刑”

,指的是剔除胡须!

所以整句翻译下来是:有一个悍妇,他的丈夫把她打得耳朵都撕裂了、手脚都断了,那该拿那个丈夫怎么办呢?要剔掉胡子……

虽然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如果与秦律其他方面一比,比如跟这句话同属于《睡虎地秦简·法律问答(部分)》中的:“或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可(何)论?赀(徭)三旬。”

(意思为:有人偷摘别人的桑叶,脏物价值不到一钱,怎么办?罚徭役三十天。)

这TM是怎么理解出始皇尊重女性的?

这要叫尊重女性,那么那些真正为了女性地位而努力过的人们,应该会非常伤心吧?毕竟他们的奋斗却换来了这种谣言……

如果此刻看书的你是个女孩子,你心里对把这种秦法“美化”

为尊重女性的行为,你怎么看?

还有那可笑的提倡人人平等。

从拉人干徭役上,他倒确实实现了人人平等。

别的暴君是把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他不一样,他把男人女人都当牲口用……

此解释我在【第二十四章:最伟大的千古一帝是个暴君】里说过,看过的读者可以跳到下一个省略号。

长城军团30万人;

征百越军团50万人;

这还只是军队人数,后勤的民夫人数、以及后来始皇迁徙人口充实岭南的还不算!

修阿房宫70多万;

修秦直道30多万;

修万里长城动用超百万人;

秦驰道虽不知道动用多少人,但仅看其从蒙恬北上时期到秦二世时期都还未修完就知道,人力一定也上了百万之数!

这些还只是大工程,还不算灵渠这种相对较小的工程、或者离宫这种皇帝私人工程!

总共加起来,仅以史书可以找到的数据而论,其动用人口就已接近五百万!

而当时秦朝总人口才两千多万!

在秦时这种生产力较为原始的农耕社会,有近四分之一的人口被迫进行无偿劳动而不能从事生产……

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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