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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棠苑外。
沈惊觉独自站在黑色法拉利旁,直的腰杆力挺如松竹,雅致如斯。
等待间隙,他望向字体俊逸的匾额,桃花眸微微一眯。
这几天他没有断过对唐氏的调查和了解。
这里,是唐万霆为妻,也就是唐俏儿的母亲购置的房产。如此高规格的林园豪宅,放眼全国,仅此一处,价值以无法用金钱衡量。
之所以取名“阅棠”
,是因为唐俏儿的母亲,名叫白阅棠。
所以她才会用“白小小”
这个化名,留在他身边。
可是,为什么取名叫小小呢?
她明明……哪儿都不算小啊。
沈惊觉思绪飘然时,大门突然嘎一声,缓缓开启一道缝。
听见声音,他忙收回视线,阔肩紧了紧。
唐俏儿用手掌遮住灿烂千阳,站在台阶上望向沈惊觉。
这狗男人今天竟然没穿那焊在身上的西装三件套,而是穿了挺的米色西裤和淡蓝色夹克常服。干净、爽朗、矜贵,丰神如玉,好似清风霁月。
唐俏儿从不曾见过沈惊觉这般打扮,往常这男人就像《金粉世家》里走出来的旧派公子,严谨克制,一丝不苟。今天……不知是不是她多心了,总觉得他看着随意,实则刻意。
好看,是真好看。可惜,是人模,狗样。
唐俏儿离他越来越近,因为来得匆忙,脚丫上穿的还是居家拖鞋,小碎步移动轻盈,竟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劲儿,和引人亲近的诱惑力。
沈惊觉垂眸,目不转睛地睇她的脚,心口一热。
“看我的脚干嘛,没见过拖鞋啊?”
唐俏儿藏在拖鞋里的脚趾不自在地勾了勾,没给他好脸色。
沈惊觉眯了眯眸,“你一直都穿高跟鞋,我确实没见过你这么穿。”
“呵呵,我是彻底看出来你眼神不好了。”
唐俏儿扬唇,笑意疏冷,“过去三年,我几乎每天都是这副样子在你面前走来走去,你竟然说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