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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小说>光明神想当我情人[西幻]+番外 > 第69章(第2页)

第69章(第2页)

她是唯一的例外。

她与光明神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比她狡黠灵动的,没有她对光明之力的亲和力高;比她亲和力高的……坦白说,真的没有;比她善良的,没有她有主见;比她开朗的没有她正直;比她敦厚的,没有她渊博的学识;比她睿智的,没有她精湛的剑术……总而言之,她是个足够特别的人。

她有许多组合在一起后,显得独一无二的闪光点。

美貌与姣好身段只是她最微不足道的优点。

祂关注了她许多年,看着她从一个青涩的女童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圣骑士。

然后在她成年礼那天,为她送上最独一无二的祝福,让她成为自己唯一的神眷者,成为自己在人间的使者。

祂第一次对人类有这样浓厚的兴趣。

那时,黑暗信仰被逼的节节败退,只在犄角旮旯苟延残喘。

于是光明神设局引黑暗神自投罗网,绞杀了祂,并吞噬了他的力量。

但黑暗神毕竟与祂所出同源,哪怕因为信仰衰微,实力大幅衰减,力量也不可小觑。

光明神吃了一个亏,没能完全消化掉吞噬的力量,反而被反噬,发色和眸色都变成黑色,还失忆了。

更不幸的是,祂当时还在人间。

等祂再醒来时,性格相较之前,有了许多不同。

如果说以前的祂,是克制的、理智的、冷静的、沉着稳重的,那现在的祂,就是随心所欲的、感情的、狂热的、意气轻狂的——当然,这些情感的对象仅限于蒂维娜。

即使失忆,她也是唯一能让祂另眼相待、特殊对待的人。

因为她身上有祂的烙印。

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独家专属。

失忆的祂无法解释自己对她天然的好感度是从何而来,只能解释为是祂对她一见钟情。

因此,为了获得芳心,祂可以不择手段。

不过光明神毕竟第一次产生这些情感,用出的手段青涩又稚嫩,当完全恢复记忆后,祂觉得有些丢脸,不想承认那样幼稚的人是自己。

后来,祂开始尝试将自己置于猎物的地位,等她这个“猎人”

来捕猎自己。

在与她相处的过程中,祂再一次被她性格中的优点所吸引,为这闪光的灵魂而感到狂热痴迷。

哪怕恢复记忆,祂也没有动摇本心。

光明神天生聪慧,已经意识到自己对她真正动了心,不是毛头小子粗率莽撞的“喜欢”

,是来自成熟男人更深层次的“爱”

他不再克制自己,放任自己对她的爱肆意疯长。

既然世界上已经再没有力量可以对他造成威胁,那他为什么不能活的随心所欲一些呢?

神明也有与所爱之人厮守的权利。

因为有了爱,所以神明真正拥有了性别。

由【祂】成【他】。

耶路希温柔地凝视着蒂维娜,握住蒂维娜的手,根根分明的修长五指弯曲,把她的手拢到自己的温热掌心里,长而卷翘的淡金眼睫上下眨动了一下,蕴满晶亮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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