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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小说>这和我想象的摆烂炮灰不一样/炮灰只想作死摆烂 > 第34章(第1页)

第34章(第1页)

反正叶修颉的任务是要熟悉圈子里这些孩子的身份,这也不是一次两次就能混熟的。

到时候就跟叶永欢在外面逛逛,回家交个差就好了。

郑勉约的局,周六一大早就主动过来接人了。

人高马大的少年坐在客厅,却眼巴巴的望着仙男走来走去,给叶永欢准备东西,那模样要多舔狗有多舔狗。

虽然知道,原书剧情里,郑勉就是对叶倾昼一见钟情的,但现在真看见郑勉一副恨不得扑倒叶倾昼面前摇尾巴的模样,他还是嫌恶得不行。

“你这样子可真够蠢的,和你家郑文涛一个德行。”

叶永欢不喜欢郑勉,他一想到原剧情里,原身这个竹马,最后与原身擦肩而过,都没能救他,心里就膈应得不行。

死恋爱脑,说好的会给原身当保镖,保护好他,关键时刻保护到哪里去了!

郑勉回头看着叶永欢,眼神有些迷茫,好像不明白为什么被骂。

傻了吧唧的。

他作为读者时,就永远不喜欢阳光开朗健气攻……一点儿都不符合他的喜好。

叶永欢好奇现在郑勉开窍没,于是开口问了一句,“你老盯着他看啥?”

“他好看啊!”

郑勉想也不想的就回答,眼睛发亮,耳朵还有点红,“真好看啊,简直比那些明星还好看。”

叶永欢眨了眨眼,“那我不好看了吗?”

如果只是因为好看就喜欢上,那也太肤浅了……不过郑勉好像确实就是个肤浅的人,他小时候就因为原身好看才非要跟他做朋友的。

郑勉被这个问题问得一愣,他脑子里好像一瞬间想不起来叶永欢长什么模样了。

叶永欢侧着头在看他,因为这个角度的关系,让他的动作看起来像一只歪头杀猫咪。

郑勉目光聚焦了一些,耳尖的那一点红猛地一下,蔓延到了脸颊上。

他说话都开始结巴了,“你,你好,好看的,我我,额……你比叶倾昼好看。”

叶倾昼当然也好看,但他是气质超越了容貌的类型。

叶永欢就不同了,叶永欢是绝对的精致眉眼,容易让人第一眼就惊艳,但他美貌锋利,多看几眼,会让人自惭形秽。

简单来说,叶倾昼是让人想靠近想拥抱的冷漠神明,容易让人疯狂。

叶永欢就是看上去就是外表艳丽却自带剧毒的毒物,让人觉得危险。

用娱乐圈的话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他这种程度的美貌,只能演女二。

现在他俩都还没长开,要是等成年长开了,那不得迷死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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