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嚼了两下,抽着气:“嘶哈……好烫,你怎么办事的!”
找茬找得太明显,顾明昼已经对兔子的小技俩没什么感觉了,他再夹起一块,轻轻吹凉了些,再次递进沈洱口中。
红软的唇瓣微张着,舌尖轻轻探出来,将他筷子上的鸡肉飞快卷走,而后美滋滋地舔了舔嘴角。
显然是觉得很好吃。
“一点也不好吃。”
沈洱毫不犹豫地口是心非道,“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算了,本座指望不上你,你过来给本座捏捏肩膀。”
指望不上还使唤他。
顾明昼没说话,只是顺从地走到沈洱身后,轻轻将他绸缎般柔软顺滑的墨发撩起,指尖在沈洱的肩头轻轻揉按。
力道很舒服,刚刚好,沈洱享受得眯了眯眼睛,像慵懒猫儿一样舒展开身体,“这还差不多,本座最近可累了,像你这种人一辈子也体会不到生孩子的艰辛,你得感恩本座知不知道?”
说话还变老气了,蠢兔子还想装成熟。
顾明昼低笑了声,没有反驳。
小崽在沈洱的怀里似乎额外的乖巧,不仅不哭不闹,还乖乖地趴在沈洱怀里拱来拱去,露出来的软乎乎的小屁股手感极佳,沈洱忍不住捏了捏,柔软的手感和肩头的舒适,让沈洱感觉自己整个邪都到达了邪生的巅峰。
邪生圆满了!
从今日起,他不仅有了未来的夙冥接班人,还可以把从前的死敌顾明昼肆意地踩在脚下。
试问在他之前,还有哪个大邪能做到如此?
从来没有!
那些大邪怕是连看顾明昼一眼都会吓得屁滚尿流,做十天十夜的噩梦,只有他沈洱能轻而易举地拿捏住顾明昼,此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壮举!
这就是大邪与大邪之间头脑的区别,沈洱暗暗骄傲起来,他早知道自己比别人要聪明很多,毕竟天才总是这样异于常人的。
“可以了,你去扫地吧。”
沈洱越想越舒爽,便大发慈悲地放过顾明昼一马,反正来日方长,他和顾明昼还有一千一万年可以慢慢玩。
顾明昼轻轻松了口气。
他现在只能先想办法顺着兔子的毛往下捋,以后再想办法,哄骗兔子把这赌约给解开。
“好。”
顾明昼刚松开手,便听沈洱又道,“对了,从今天起不可以叫本座尊上了。”
话音落下,顾明昼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妙,就听兔子慢条斯理地嚼着肉肉,口齿不清地开口:“要叫本座主人。”
顾明昼:…………
“快啊,叫一声本座听听。”
沈洱催促他。
顾明昼嘴角微抽,不知兔子到底跟谁学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