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
“顺便看戏。”
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后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
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干脆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洒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
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
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
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佰。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后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
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
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
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
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选择地互靠着。对陌生人而言,这种包厢设计,根本是一种危险。
“你的打扮很对我的味。”
他低语。
“充满男人味?”
“中性的妩媚。”
如果此刻她正在喝水,包准会呛到必须立即送医。中性的妩媚?这是哪一国的说法?
方筝戒备地申明:“我没有同性恋倾向,如果你有,请去找男人。”
“我也没有。因为你是女人。”
“如果我是男人呢?”
“那我就必须是个同性恋了。”
他轻笑,在她收回手前,烙下一记唇印。
感觉像被烫到,她低头看着,然后疑惑地看他:“我们曾经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