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自墨西哥?”
席勒站在热狗摊前问。
“我说我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你也不会信的,不过事实就是这样,只不过是我妈妈带我偷渡过来的,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们越过了边境。”
墨西哥小哥的语气一直很欢快,和他制作热狗的动作一样,带着南美特有的热辣风情。
“她现在在曼哈顿东边的服装厂上班,我从小就喜欢做菜,从她那儿继承了一手好手艺,冈萨雷斯家的热狗绝对是全地狱厨房最棒的!你在哪儿也吃不到这么地道的墨西哥热狗了!”
“可墨西哥的特产不是塔可吗?”
“得了,你们这群美国佬吃不惯玉米饼,之前我倒是也会做一些塔可,可根本没人买。”
“你会做?那给我来一个吧,之前我去墨西哥旅游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那里的玉米卷和牛油果汤。”
冈萨雷斯打了个响指,露出一个热情的笑容说:“你可真有品位,冈萨雷斯家的玉米卷也是全地狱厨房最好的!”
说着,他开始准备做玉米卷的东西,几个小孩踢着足球跑过来,闻到香味,一个个都围在热狗摊前,冈萨雷斯挥了挥手说:“现在没有炸玉米片,你们等会儿再来吧。”
几个小孩伸着脖子看了看,现好像确实没有他们想吃的东西,就又踢着球跑走了,冈萨雷斯一边翻着玉米薄饼,一边说:“这几个小鬼头,天天过来问我要玉米片吃,那一大桶的玉米片,他们几分钟之内就能吃完,不过说起来,我也是这样,小时候总觉得吃不饱……”
“他们不是真的饿了吗?”
“当然不是,领头的那个黑人小孩,他爸爸是地狱厨房的货运司机,那货车上留下一点什么东西,都够他们全家吃饭了,其余的几个孩子父母也都有正经工作,吃饱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纽约的贫民窟虽然也很乱,但比墨西哥的可强多了,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能吃饱饭。”
很快热狗、塔可和汤就做好了,冈萨雷斯手脚十分麻利地把所有东西都装好,动作像是华丽的杂技,然后递给席勒,席勒付了钱,还留下了更多的小费,冈萨雷斯十分开心,他用铲子敲了敲桌面说:“你是冈萨雷斯家的朋友,下次来我给你打折!”
席勒冲他挥了挥手,离开之后,他又继续沿着这条涂鸦大街往前走。
其实,白天的地狱厨房没有太多的犯罪活动,阳光照耀在奇形怪状的建筑上,带来比纽约大街上各种规整楼房更好看的光影,乱糟糟的电线在头顶上一直延伸到远方,窄小的巷子里各种花里胡哨的摩托车和痛车堆叠停放,远处还能听到孩子的笑声和尖叫声。
席勒现,就和哥谭一样,这里虽然乱,但也有其独特的生命力。
如果说哥谭有很多人是没得选,那地狱厨房的很多人,并不是社会抛弃了他们,而是他们抛弃了秩序社会。
也同样,这里的黑帮等级制度并没有哥谭那么森严,如果是在哥谭,刚刚那个冲进便利店想要抢劫的人,老板会问他是哪个黑帮的,他所在的黑帮隶属于哪条街,他的顶头上司是谁,是不是想开战,搞不好还可能会引起一场小规模的黑帮火并。
但地狱厨房不同,这里的老板可不会管你是哪个黑帮的,你敢来抢劫,就要做好挨一梭子的准备,不管你是谁,他们都会拿起枪,誓死扞卫自己的产业。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里的民风还要更淳朴一些,别看那个墨西哥热狗小哥服务热情周到,席勒可是在他的热狗车后面看到了两把大枪的,要是真有哪个不开眼的黑帮敢过来抢劫他,冈萨雷斯肯定会让他们见识一下来自墨西哥的热情。
但同样,冈萨雷斯也乐于给这条街上的黑帮交保护费,黑帮成员们也喜欢来他这买早餐,他甚至还会给他们打折。
这里没有哥谭那么多悲惨痛苦的故事,大多数人都是在追求自由的路上讨生活,活的随心所欲又放纵,就像美国公路片上经常响起的摇滚乐一样,透露出一种独特的幽默感。
如果撒旦进了哥谭,那他会被层层叠叠、秩序森严的黑帮扒掉几层皮,然后再被教父请去“谈谈”
,或许还会挨上某个紧身衣怪人的一闷棍,然后被警察们按着头送进精神病院里,不交钱就休想离开。
但在地狱厨房,如果撒旦来到这里,这里的人会抄起锅碗瓢盆一拥而上,把撒旦剁碎之后再煎炒烹炸,甚至还能来个各国各种族美食大比拼。
这里人人都是厨子,他们的厨艺并不高,但几乎每个人都能在烹饪魔鬼的过程中感觉到快乐。
这就是地狱厨房,一个追求极致自由,混乱、快乐又狂放的地方。
没有人能做这里的皇帝,也没有人是这里的救世主,再大的黑帮也不行。
这里的所有人和他们的生活,都代表着对那些无趣秩序社会的极致反叛,这里是纽约地图上那块最大的涂鸦,乱七八糟,但又色彩斑斓,谁也擦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