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着钱往大街上一站,说自己要血,多少人排着队给你。”
“光明正大,官方也找不到借口。”
“还用的着忍着?还用的着去医院偷?”
“全是新鲜的!”
小复生愣住了,辩解说道:“可那些人会变成僵尸啊!”
“我变了吗?我变了吗?”
两声质问,一声比一声高,叶晓看白痴一样,看着小复生说道,“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你的……血?”
小复生犹豫了,本来他很确定的,可叶晓看他的眼神,让他又不确定了。
大复生看叶晓两人旁若无人的在“吵架”
,愣愣说道:“他们是不是又当咱们不存在?”
马小玲三人脸色黑如锅底,这不是很明显的么。
尤其是马小玲,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叶晓现在已经被她杀死千百遍了。
况国华借用了自己孙子的身份,她几乎是最先知道的,但她没有声张,美名其曰,照顾自己好朋友王珍珍的情绪。
要不是最后实在瞒不住了,王珍珍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早就死了!
叶晓话里有话,把她也囊括进去了,谁让况天佑曾经向她表过白呢,被她拒绝后,况天佑和王珍珍在一起了,她表面无所谓,心却在淌血,她也喜欢况天佑啊。
况天佑一死,她隐瞒消息不说,算是和况国华站在了统一战线,日久生情,她又喜欢上了况国华,最后,她的好朋友王珍珍死了,她如愿的和况国华在一起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要不是盘古族地出了问题,她现在已经和况国华结婚了!
平时没觉得哪里不对,被叶晓这么一说,站在第三人的角度来看,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做错了。
如果,她能早点和王珍珍坦白,是否王珍珍就不会死去?
不理会破防的马小玲,叶晓自顾自的说道:“那不是我的血,是你的脑子!”
“你个笨蛋,你都没咬他们,他们怎么会变成僵尸?”
“对,对哦!”
小复生恍然。
“就像人有好人坏人,僵尸也有好坏之分,坏的那些僵尸,他们自然无所顾虑,想咬谁就咬谁,想吸血就吸血。”
“被咬不一定会变僵尸,被吸血也不一定会死。”
“只要你能控制住自己吸血的量,不把人的血液吸干,顶多那人会变的虚弱一些,你要控制不住,那就多找几个,分散开来,谁也不会有事。”
叶晓就想不通,电影里那种浑身僵硬,没有理智,只有吸血本能的僵尸,见一个杀一个没问题,他可以理解,但僵约里的僵尸,除了时不时的需要吸血之外,和常人无异,他们怎么就那么怕呢?
黑手命运的操控?
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多是编剧的锅。
电视是电视,现实是现实,既然自己来了,叶晓不愿自己身边的都是蠢货,叶晓承认自己也没多聪明,但至少他的思维还正常。
说实话,要不是他看小复生陷入了思维僵局,以为自己吸血就完蛋了,他是真不愿说这么多。
但既然说都说了,索性就一口气说完。
理了理思绪,叶晓接着说着自己的见解:“就像我说的,如果六十年前,你的况国华大哥能利用自己僵尸的身份做生意,这么多年下来,不说改善自己的生活,起码改善家里人的生活能做到吧?”
“为什么要离开呢?”
“完全没有意义啊!”
“而且据我所知,你和你的国华大哥,一直‘守护’,算了,也别说守护了,守护个鸡儿,啥啥都没做,有你们没你们都一样。”
“如果你们能留在自己家人的身边,哪怕什么都不做,至少你们的家人不会饱受相思之苦!”
“僵尸又怎样啊,僵尸也有七情六欲嘛,要我说,你们的思想太老旧了,都转不过来弯的,得亏你们没遇到资本家,要是遇到资本家了,他们才不会管你是不是僵尸。”
“好家伙,不会疲劳,毅力超人,不用吃东西,渴了饿了喝血就行,遇到你们这样的员工,当老板的能乐死,别说吸血了,他能把血站建你工位旁边。”
继马小玲破防之后,一大一小两个复生也破防了,小复生是想到了自己被抓住,嘴里含着吸管,吸管连接着大罐子,罐子延伸出一条条管子,管子的尽头,是一个个排队献血的人。
而老板眼冒红光,站在他旁边,监督着他工作。
24小时不间断的,老板累了就换个人监督,他却永远不能停歇。
大复生则是想到,自己和况国华没有离开家人的身边,而是利用僵尸不怕死的优势,勇敢闯荡,挣下了一份大大的家业。
不需要冒着被正道人士发现的风险去吸食人血,用金钱开路,排队献血的人络绎不绝,每天都是新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