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由于河东村地少人多,很多年轻人都会在农活不忙的时候出外务工,甚至干脆就是常年在外面打工,可能过个一两年才会回家一次。
徐会计的儿子徐大志就前年在外出打工的时候出了事故,就再也没能回来。
出事后,同村一起和徐大志打工的人给村会打了个电话,说工地赶工期逼着他们连夜摸黑干活,结果徐大志一个不小心从楼顶摔了下去,当场就断了气。
然而当徐会计急匆匆赶去找涉事的建筑公司讨要一个说法时,却是遭到十分冷漠的对待。并且还说徐大志是晚上到工地里去钢筋拿出去卖钱,结果被巡逻的保安发现,然后徐大志在逃跑的过程中失足摔死的。
因此,他们建筑公司最多只会把徐大志的工钱结清,外加给予两千块钱的人道援助,再要多一分钱也不会给。
徐会计十分的愤怒,他很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儿子虽然没什么文化,而且性格有些木讷、不善与人交流,但是本性却十分善良,是绝无可能做出偷东西这种事情的。赔偿款少给点儿没关系,甚至没有都行,但他绝不愿意儿子死后还要背上一个小偷的骂名!
可是。。。。。。当他找到和儿子一起在这里打工的同村之人,想让他们给儿子作证的时候,却是没有一个愿意出头的。
甚至就连之前告诉他实情的那人,这时候居然也改口了,说是他也只知道徐大志是从楼上掉下来摔死的,至于偷没偷东西他就不知道了。另外,他还说出事那天根本没有让他们加班赶工的事,打电话那天是他喝多了胡言乱语的。
徐会计又不傻,如何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肯定是这些人都被建筑公司的老板给收买了呗。。。。。。相对于因工死亡的事故赔偿来说,收买几个泥腿子农民工才能花几个钱!另外一旦传出他们建筑公司是违规操作才导致的农民工死亡,那建筑公司的麻烦更大,至少也得是一个停业整顿的处罚。
如果真要停业整顿,那就必然无法按时交工,到时候那损失可就无法估量了,远不是给一两个泥腿子的抚恤金能比的。
徐会计不甘心,选择去法院起诉,但是结果建筑公司找了好多建筑工人当证人,说徐大志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行为,以前就被抓到过两次,不过因为他只是偷了一些准备当废品处理的钢筋边角料,总共也不值几个钱,便没有追究只是罚了点钱就让他继续在工地干。
另外,建筑公司还提供了一些“证物”
,说是在出事现场找到的钢筋,很多上面都有徐大志的指纹。可实际上。。。。。。徐大志在工地干的本来就是钣金的活,就是按要求将钢筋弯曲到一定的角度。所以钢筋上有他的指纹不是正常情况吗?
然而法官却不管那么多。。。。。。主要也是人家建筑公司提供了人证和物证,但徐会计却是什么证据都没有,最多只是找来两个村民证明徐大志这孩子怎么怎么老实善良的。然后这些话当然不会有什么用,所以最后徐会计还是败诉。
听了柳大壮讲诉的这段过往,唐一山也不禁心中愤慨,可是却也同样无能为力。
如果事情是现在发生的,那么唐一山或者可以帮帮忙,可都过去这长时间,徐会计又没找到任何的证据,如今想要翻案也不太可能,他也只能把这事儿暂时记在心里。
中秋过去,掏掏网上的订单再次下跌了不少,差不多每天只有三、四十个订单。好在这几十笔订单只,至少有一半都是要五箱以上的,因此每天的销量差不多仍然还能有个两百箱左右。
每天就这些订单,唐一山也不好意思再让快递公司每天去河东食品厂发货,于是便直接在县城的仓库这边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