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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赵盾设公族之职(第2页)

列国诸侯的公族指的是公室的宗族,放到周天子那里便叫王族。赵盾提出的公族概念是一个官职!

即赵盾设置了一个叫公族的官职。

为什么要设官职?

难道以前的官职不够多吗?你赵盾是要搞机关人事膨胀吗?

当然不是。

在春秋各诸侯国里,在朝中为官的人往往有两种身份,一种是级别,如赵盾,他是卿大夫;一种是官职,如赵盾是中军元帅。

一个诸侯国里的卿是有限的,如晋国最多时设置过12卿,现在是6卿。大夫是世袭而来或者是因功而提拔的,数量也是有限的。

但具体的官职呢,那是很多的,晋国的六卿具体官职便是各军帅佐,此外还有负责农业的、外交的、占卜的、祭祀的、史官、手工业、刑律、司马等等。

这些官职,原来的任免权都集中到了国君手里,对郑国鲁国这样的诸侯国而言,国君往往将自己的宗亲子弟任命为各位官职。

也就是说,当时春秋主要的是任人唯亲,这些宗亲便是公族人士。

就这样,公族人士基本占据了朝中的各级官职。尤其是那些具体负责国君起居饮食生活、养马狩猎等官职,别看不起眼,但足可以影响国君!

晋国是个例外,晋国由于公族人士都在国外,所以国君有了任免权后,便按照自己的意愿任命公族外的人士做官。

这便导致了一个问题:当国君是个明主时,官员基本是好的;当国君是个昏君时,他任命的官员便往往良莠不齐,甚至有的人品低下。

正是如晋灵公这样的国君,将一些人士任命为官。然后,动员这些人士胡作非为。

我们前面讲过,晋灵公修建高台,蓄养死士,装修花园等等,都是有具体的人负责去做的。

这些人都是晋灵公自己的任命的人,到最后,他居然可以摆出鸿门宴意欲杀掉赵盾。

赵盾的人事改革,就是限制国君随便任免官员!

他提出,让卿大夫的嫡长子担任公族,附加的一条便是这个公族官职是可以世袭的!

由于实现了世袭,那只要这个卿大夫不犯错,他的儿子们都可以在朝中为官!

什么意思?

比如赵氏家族,本来赵氏家族只有一个是大夫,即现在的赵盾,执政的中军元帅,已经在晋国朝堂当官了。

现在可以考虑让赵盾的儿子赵朔也去朝中为官,具体官职便是公族,分管某项具体工作!

这个具体工作,也就是具体职位,任免权仍旧掌握在国君手里。只要不犯错误,这个职位可以世袭。

公族是配套有封地的,国君分赏土地给公族作为食邑,那国君的土地控制量便相对减少。

有了具体职位,并且只要不犯错便可以世袭,那国君的人事控制力也得到弱化。

土地控制权和人事控制力,这两项国君最重要的权力由此而得到相对消弱。

那什么力量得到了强化?公族力量吗?

显然,不是真正的公族力量得到了加强,而是卿大夫的力量得到了加强。

面对着执政的中军元帅赵盾所提出来的以消弱君权、强化卿大夫权力为目的的这种人事制度改革,晋成公作为国君,为什么能够同意呢?

很显然,一方面,此时的赵盾权势太大了。

晋成公刚回晋国,他需要赵盾的全面支持。同样,他也需要全面支持赵盾。晋成公能够得到君位,内心上是感激赵盾的。

另一方面,晋成公从自己的侄子晋灵公身上得到了教训:正因为国君权力过大,所以才会导致乱来。

只要国君乱来,你权力再大,也是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区区一个赵穿就干掉了国君!

晋成公是谨慎的,刚即位的他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成熟感,他把全部国政都委托给赵盾:

“元帅办事,寡人放心,一切都按元帅的意思办吧。”

晋成公还在朝堂公开为赵盾弑君辩护:“元帅一心为国,弑君之事着实与他没有关系。谁还敢妄议此事,寡人定不轻饶!”

是的,晋成公同志,你是明智的,有多大权力,就应该有多大责任。

权力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并非越大越好!

但是,晋成公同志,你更是糊涂的!

为了你此时的君位稳固,你向以赵盾为的卿大夫们作出的这个妥协,将导致晋国国君权力越来越小,使卿大夫的势力越来越大,最终成为晋国灭亡的根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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