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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小说>我成了暴君的彩虹屁精[穿书] > 33恭王(第1页)

33恭王(第1页)

宋普算是和他哥宋凌云和解了,正好翌日宋国公有事告假,没有出门,还是宋凌云送他去的清泉国寺。

沿途路过一家酒楼,宋凌云让马车停下,去酒楼里买了只叫花鸡回来。

宋普说:“你饿吗?”

宋凌云道:“我听灯笼说你起晚了,没吃多少东西,这儿离清泉国寺远,到了寺庙里也都是素斋,沾不了荤腥,左右先吃点肉。”

宋普忍不住笑了,“只是去一天罢了。”

宋凌云便坐到他旁边,拆开了那只叫花鸡,用干净的小刀割了,送到他嘴边,“吃吧,我喂你,省的弄脏了手。”

宋普张嘴接过了他送过来的肉,眼睛忽地亮了起来,“好吃!”

宋凌云笑,“这叫花鸡是悦来的招牌,十几年了,一直都是这个味道,你小时候很爱吃的。”

宋普心虚地说:“我不记得了。”

宋凌云说:“不记得也正常,是你很小时候的事情了。”

他言语间,手上的动作也没停,陆续给宋普片了不少鸡肉,给他垫了肚子。

宋凌云看他吃得差不多了,又拿出一条帕子,要给他擦。

宋普赶忙说:“我自己来吧。”

宋凌云便将帕子给他,让他自己擦擦嘴边的油。

宋普好好整理了自己,又喝了一杯清茶,润了润嗓子,才道:“哥,等送我过去后,你就回去吧。”

宋凌云却说:“我也要请香,便与你一块回来吧。”

宋普听了,有些担心。

宋凌云见到狗皇帝的机会并不大,但宋普知道他心里恐怕是极其不满的,若是见到澹台熠,没准还会给脸色,这样不行。

想到这里,宋普委婉地提醒道:“哥,待会儿若是见到陛下,你莫要失礼。”

宋凌云笑了起来,道:“阿普说什么呢?这种事情我当然知道。”

宋普也觉得宋凌云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毕竟他也是聪明人。

到了清泉国寺,两人下了马车,此时天色还尚早,但李宗义常江明等人已经到了,澹台熠还未到。

也因为澹台熠没来,几人都不敢先进寺庙,见到宋普过来,脸上都露出笑来,“宋普,你这次倒不是第一个来的了。”

说话的人是李宗义,他如今重新进宫伺候,但澹台熠已将他忘在了脑后,并不怎么找他比试,他如今也松了口气,精神劲头也好了许多。

宋普道:“你们何时来的?”

常江明叽里呱啦道:“只比阿普早一会儿。”

谢糯玉倒是先注意到了宋普身后跟着的人,他一时惊讶,笑了,“是你哥哥吗?”

宋普笑道:“是我亲大哥,宋凌云。”

又扭头对宋凌云道:“这是谢糯玉,常江明,还有李宗义。”

宋凌云当然知道他们,他也不怎么端架子,因而俊美脸庞露出了和煦的笑,“我年长你们几岁,你们都可以喊我哥。”

谢糯玉望着他,笑着道:“宋大哥。”

剩下的几人也纷纷叫了一声。

说话间,一辆豪华精致的马车缓缓朝他们这边驶来。

宋普等人立即整理了表情,翘首以盼等着马车的主人下车。

只不过待马车行至他们身边,一阵微风袭来,单薄的帘子飞翘开一角,被一只漂亮的手抓住,随后帘子便掀了开来,马夫停好车子,拿出凳子,以便让贵人下车。

随后宋普便看见一个高贵明艳的少年下了马车。

他穿着一身刺柏锦袍,肤白如玉,唇红齿白,眼眸是琥珀色的浅色,长相也是让人过目不忘的惊艳,不过这张脸,着实有些像哪个人。

宋普本还没想起来,待这少年转头,瞧见他们,朝他们走近时,宋普瞧见他眼稍往下的一枚泪痣,才忽然有了些印象。

“智云,这么巧,竟在这儿遇上了。”

少年矜持又不失温和地笑。

宋凌云拱手,“恭王殿下。”

宋普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便是恭王了。

恭王和澹台熠乃同父异母的兄弟,又因母亲是亲姐妹,长相有六分相似,只不过澹台熠偏太阳一般闪耀夺目的漂亮,恭王便是明艳又俊美,眉眼里都浸满了温柔,像是一个翩翩贵公子。

如今的恭王也有十六岁了,身形拔高了许多,看着比宋凌云还高些,他对宋凌云很亲切,但宋凌云对他却有些不冷不热的样子,只维系了表面的恭敬。

但恭王好像并不在意宋凌云的冷淡,他笑吟吟地转过视线,看见了宋普,道:“这便是你弟弟宋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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