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以前还带着秤去买菜,现在秤都扔掉了,不装糊涂没菜吃。”
“这算什么,一斤给五两的事我都遇到过,习惯了就好了。”
黄志刚道:“我和你讲这么多是让你知道法律知识,让消费知道法律知识,省得你们违法被投诉了给罚款了。”
“以今天的事为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没收违法所得,看样子你们是长期用假称,一月收入起码一万元,一年收入12万,所以得没收你们这12万的违法所得,第二还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因为你们是长期欺诈行为,我们按4倍处罚,你们还得再罚款48万元。”
大嫂听到黄志刚的话后,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小兄弟,这太过分了吧!你也就亏了1块多钱,怎么能让我们家破产呢?”
黄志刚严肃地回应:“我并不是为了这1块多钱来为难你。但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随时可能引来法律的制裁、国家的整顿,甚至有人可能利用这一点来敲诈你们。到那时,你们该如何应对?”
大嫂面露苦色,哽咽道:“我也知道这样不对,但大家都这么做,如果我不跟着做,我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黄志刚继续追问:“你刚才说这黄瓜是纯天然的,那么你能告诉我,什么是纯天然的吗?”
大嫂回答道:“嗯,我理解的纯天然就是没打过农药,没用过化肥的。”
黄志刚举起手中的黄瓜,质问道:“那么,你确认你卖的这黄瓜是真正纯天然的吗?”
大嫂犹豫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其实,我也就随口这么一说,这黄瓜可能……可能并不完全是纯天然的。”
黄志刚严肃地说:“如果我拿这根黄瓜去做检测,现它不是纯天然的,那么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行为。你们在摆摊时,难道没有人对你们进行过普法宣传培训吗?”
大嫂显得有些迷茫:“没有啊,我们就卖个菜而已,又不偷不抢,怎么会违法呢?”
黄志刚叹了口气:“你连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以及违法后可能面临的严重处罚都不知道,难怪你们会如此大胆。这其实就是普法不到位的问题,大家不了解法律,再加上群体性的违法行为,最后可能导致法律无法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
“我必须提醒你,如果以后不改正这种行为,迟早会吃亏的。”
黄志刚继续说道。
然后,他转身走向菜市场的宣传栏,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条文说:“大家看看这些规定,内容这么多,对于卖菜的大娘大嫂来说,怎么可能有时间去仔细阅读呢?更重要的是,这些规定中并没有突出与他们密切相关的、容易违反的重点案例,比如短斤少两、弄虚作假等。如果能针对这些常见问题进行重点宣传,效果一定会更好。”
“也没有什么广播对一些违法进行事例宣传讲解,如果他们知道这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数十万的处罚,他们敢子就没这么大了,而在买菜消费者也是法盲,大家不会为了这几块钱去校真,这纵容了他们的行为。”
“如果有快投诉处理通道,有严惩机制,这里得人敢这么嚣张吗?”
直播间的人纷纷议论。
“这有什么用,法不责众。”
“没人严格执法,只要有一个人违法没有被追究,最终结果还是劣币驱逐良币。”
“这是一个长期监管的过程,一个小偷要变成两个不容易,一个短斤少两的商贩变成一堆太容易了。”
“处罚利益没有给一百性,如果抓一次就给重惩,处罚的好处要分配一半给举报人,才能全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