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在齐酥记忆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
广济河细柳桥头,袁婆婆馄饨食肆。
那家的馄饨,皮薄馅鲜,肉糜里掺着剁碎的小虾仁,滚烫的骨汤里冲泡着碎碎的干海菜。
出锅时再撒点葱花,鲜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掉。
但这只是一家行脚店,上不得台面。
传出去更要被昌平伯府中那些金尊玉贵的姐妹们嘲笑。
说她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即便这是齐三娘子心中的最爱食物,她也压抑着,偶尔才吃一次,从不敢放肆。
不过现在的齐酥可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齐酥循着记忆的方向,牵着马一路走一路问。
找了半个时辰,果然就找到了。
青白食幡在晨风中翻飞。
一口鲜肉小馄钝入口,齐酥眼泪簌簌落下来。
妹妹,虽然很好吃,但也不至于这样吧。
一碗馄钝,合着眼泪吃进了肚。
馄钝食肆的老板娘,看她可怜,又给她免费饶了小半碗过来。
齐酥吃完了馄钝,也就把那合着眼泪吞咽下去的过往都理清楚了。
好啦。眼泪不是白流的。
苦难也不是白受的。
既然进了城,也吃完了饭,下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
——对,买衣服。
…
要说这乾京城里,卖衣服的铺子大大小小得有几百家。
但其中名声最响亮,审美最好的高档奢侈品店铺,不过三五家。
齐三娘子最喜欢其中的留仙阁。
但作为一个月银十两的小姑娘,她根本买不起那里的东西。只是作为姐姐的陪衬,曾经跟着来过一次而已。
现在的齐酥,今时不同往日。
她已经是个身价不菲的小寡妇了。
从金城离开的时候,作为遗孀,她自动继承了孙二这些年攒下来的古董金银珠宝。
不管孙家知不知道,这都是她应得的。
她托了宋长史把这些都换成方便携带的银票。
现在不说买下留仙阁,做个级VIp肯定没问题啦。
“这个,这个,这个,不要。其它通通拿下来,全买了。”
齐酥在留仙阁里换上自己喜欢的衣服和钗环,还用店里的胭脂画了个美美的桃花妆。
看,这么漂亮的姑娘,也才十八岁啊。
买买买果然让人快乐。
齐酥挎着新买的包包,提着新买的胭脂粉盒下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