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野合的时候其实很笨,活干不利索,也不知道怎么和客人聊天比较好。
“那时候经常听到客人聊你,说你怎么怎么会调酒,怎么怎么会唱歌,我就想,你也太厉害了吧,一堆卫生要做,还得唱歌陪聊,啥啥都能搞定。
“而且还变成明星了,一炮而红的大明星。”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霍湘笑说。
陶权还以严肃的神情:“当然稀奇!
“后来我渐渐上手,才知道要成为一个掌柜得付出老些老些努力,挺累的说实话。
“我就经常想,这个叫霍湘的也太牛太完美了……”
霍湘笑得更开心:“这就把你征服了?”
“差不多吧!”
陶权笑道,“那会儿我在信仰转移嘛,很迫切找一个活下去的动力。”
“但真正知道为什么会爱上你,可能是在知道你身世之后。”
霍湘:“嗯?”
陶权:“其实我觉得我早就感觉你身世不一般了,就你那些擦桌子的仔细程度,不像是一般小孩会的。
“整体来看,你和我一样是孤儿,一样在野合当掌柜,那么当时看到你变成明星过得很好的时候,我的潜意识可能觉得,有朝一日我的生活也会像你一样变得好起来。
“你明白这种感受吗?就,崇拜你,把你当成假象的自己,这个自己是多么无敌多么……算了别管了,喜欢一个人,哪需要什么说法,对不?”
霍湘在听,但忽然不回话了,就那么盯着陶权说话的嘴唇。
两人面对面,手撑着脑袋注视彼此。
光着的身体有一半被柔软的布料盖着,另一半有雨风吹过,灼热之余又很惬意。
注视了片刻,天色已然抵达最沉闷,整间屋子阴暗得如同傍晚,所有东西都蒙上一层灰雾。
陶权本觉得还要多说几句,比如他貌似又爱上了霍湘一次,或者问一问霍湘会惶恐是不是因为患得患失。
但霍湘把食指伸来,勾勒他的唇线,再一钻入,轻搅他的舌头。
仅是这么一个动作,陶权骤然失神,提了一口气上来。
霍湘挪过去些,两人紧紧挨在一起。
陶权搂住他,手指轻触他的脊骨,一节节向下,试图唤醒些什么。
霍湘早有准备,在陶权触到倒数第二节的时候,翻身将其压在身下。
须臾间,视线交汇,双唇紧覆。
轻飘飘的被褥从两人脚边滑落,与米白色的地毯混作一团被雨天逼退至此处的无辜绵云,云上酝酿出无数潮热,潮热化为布上湿汗。
陶权布满茧子的手掌寻觅着,时而重寻脊骨山脉,时而嵌入霍湘发梢。
两人亲吻着,浓云翻滚,宇宙热汽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