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拜。”
“拜拜。”
刷机票,去柜台,过安检,在出入境窗口前,他又忍不住回头。
她清楚地看见了,因为她也没走。
敛起眉眼笑得灿烂,不约而同挥了挥手。
这次,是真的再见了。
香港快到秋天,可亚热带的阳光浓烈,从航站楼大片玻璃透入,反射梁景明手上的一点亮。
可那点亮触及目光,仿若一根明晃晃小针,直接从肉身穿心而过,把万姿钉在原地。
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梁景明的对戒,好像就没摘过。
甚至临走前,他还把饰盒留给了她——
莫非,他就不打算摘了。
他是个心智正常的年轻男人,一定知晓左手无名指戴戒指代表着什么。
而且他马上要投入新环境,同样声色犬马诱惑云集的浮华都市,陌生人要是不开口问,很容易误判他的身份。
何况很多人看到戒指,也就不会再问了。
落地玻璃上有无数个光斑,就像由他手上那抹玫瑰金铸就而成。
刺得眼睛有些疼痛,万姿却情不自禁抬头看。
他戴的情侣对戒,像极了婚戒。
他说“禁忌就是禁忌”
,他们如夫妻般讨论忠贞。
他刚才说的是“出轨”
,不是“劈腿”
。
似乎潜意识已认定结婚的,不止她一个。
如果蜜罐里还有同伴,那溺毙是否就不那么害怕了。
事实上,他们也都有动物般的本能。他们都曾在炎凉世态间流浪过,都有过不好的生活。
所以她永远心怀戒备,对别人捧过来的爱,只敢小口小口啄食,左右看一圈,再啄上一小口。
但他是不一样的。 因为眼巴巴地从未拥有,所以对别人的爱特别珍惜。
所以喜欢她,就是喜欢她。
喜欢她,就直接晃着尾巴扑到她怀里来。
不想其他,没有例外。
仿佛某种试图刺破幻境的喝令,手机突然不停震动,是丁竞玲打来电话,商业社会在召唤她。
但头一次,万姿不想理甲方的紧急来电。
她只是空落落地,怔怔地向外望着。
香港仍是那片高运转的石屎森林,汽车马路绿化带,西装革履的行人来去匆匆,一切照旧被碧空洗礼着,在她眸中却仿佛换了人间。
因为少了一个人。
落地玻璃看久了,肌肉过度用力,疼痛逐渐凝成某种酸,汇聚在眼睛与鼻腔连通的地方。
一如他方才的亲吻,脸颊浮起微微暖意。
机械性地抬起手,万姿终究落下泪来。
可她说好今天不哭的,还说好不送梁景明。
一定是阳光太耀眼了。
一定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