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越又重新清点一遍粮票,然后把所有东西放进了随身空间里。
想了想,又去了隔壁屋子,这是前主父母住的地方。
在床底下翻出一个木箱子,拿出钥匙打开,翻找里面的东西。
三十几枚袁大头,五块小金鱼,还有一些金银饰。
最让曹越眼睛一亮的是一把手枪和三个弹夹,另外还有三十枚黄澄澄的铜壳子弹。
曹越认识这把手枪,正是经典的勃朗宁m1911手枪。
男人对于枪有种天生的热爱。
这是曹国民的战利品,跟宝贝似的,谁都不许碰。
曹越小时候好奇,偷偷拿了钥匙打开把玩,结果被曹国民一脚踢飞,差点被岔了气嗝屁,从此以后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嘿嘿——!”
曹越像抚摸一个绝色美女,爱不释手看了又看,最后恋恋不舍的将手枪重新放入木箱里。
将东西放在这里太不安全,曹越将整个木箱收进随身空间。
棒梗今年才五六岁,但是已经初显“盗圣”
的本事。
加上“盗神”
贾东旭还活着,这要是放在家里,早晚得丢。
曹越又翻箱倒柜,将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股脑收进随身空间。
忙完一切,曹越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去厨房将剩下的六个鸡蛋全部打入碗里,然后将小铁锅放在了炉子上,倒入了油。
待油温五成热时,将鸡蛋倒入了锅里。
“哧啦!”
鸡蛋的香气迅飘了出去。
不到两分钟,一大碗金黄色的鸡蛋出锅了。
曹越饿极了,一口气就将鸡蛋一扫而光。
这点东西,自然吃不饱。
曹越又把半包桃酥吃光,肚子这才稍微舒服了点。
这个年代的人肚子里缺油水,一个个都是大肚汉。
虽然不想吃粗粮,但是饿肚子更难受,曹越没法子又去熬了一半锅棒子面粥。
“真是难喝!”
曹越皱巴着脸,如同喝苦药一般,好不容易将棒子粥喝完。
这样可不行,必须想办法搞些细粮。
只吃了一顿,曹越就受不了,将锅碗洗好后,躺在床上开始琢磨起以后的路。
鸽子市现在他还不能去。
因为随时都有红袖箍去抓人,以他现在的身体,遇到这些人,绝对跑不了。
要是被抓住,即使有烈属的身份,依然很麻烦。
必须先把身体养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