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一阵“咔嚓,咔嚓”
的声音想起,闪光灯不停闪烁,反应过来的警员回头一看,两个人正拿着相机疯狂拍摄,并且趁警员没反应过来之前直接冲了进去,近距离拍摄各个角度的特写。
“你们干什么的,别拍,别拍!”
警员赶紧上前阻止,两个记者这才停了下来。
“我们是记者,我是新报的。”
“我是民报的!”
“我们有权对热点事件进行报道。”
不愿意跟记者闹的僵硬了,一个领头的警员站出来说道:“拍也拍了,赶紧走吧,这有什么可看的,恶不恶心!”
这些警员并不是O记的,自然不认识曹宏三人,不过,以现场这种情况,认识的也未必认得出来,谁能想到啊,港岛皇家警X怎么会干出这种耸人听闻的事情!
当然,这并不犯法,纯属个人爱好,人家就是喜欢一些有刺激性的玩法,谁都没有权利干预。
香港,是一个讲究人权的地方!
不过……实在有些突破大众的认知底线了!
();() 这几个人是必须要带回去的,场面都已经这样了,说他们没吸过在场警员都不信,先弄回去检查一下吧!
不过……怎么把人弄回去成了一个难题!
总不能这么光着就拉走吧,当事人愿不愿意先不说,几个警察也嫌恶心啊,可谁去给他们穿衣服??
“咳咳,你们几个把他们的衣服穿上,我在外面等你们,20分钟之内必须出来啊!”
说完领头的大摇大摆走了,至于剩下几个家伙怎么分配任务,那就不关他的事了,他只看结果!
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忍着恶心,准备给这几个变态穿衣服,“要么怎么穿裤子!”
“操!”
吓的他一下跳了出去,捂嘴一阵干呕。
其他几人也看到一阵后怕,没办法,忍着恶心。。。。。。
胡乱地拿衣服穿了一下,剩下的衣服证据什么的随便打包带走。
“妈的,回头必须去星辉转转,洗洗眼睛,这……太特么恶心了!”
“我也去!”
“行了,别说了,赶紧给他们弄上车,我还要回去洗手,必须用消毒液!”
“对对,赶紧!”
几个人搬着像死狗一样的人来到车旁,使劲往后面一丢,便不再管了。
至于磕磕碰碰?身上的鞭痕都那么多,这种磕磕碰碰也许人家很喜欢也说不定!
来回搬了两趟,终于把人都弄上车,警员二话不说直接开车飞驰而走。
从头到尾乌蝇都没出面,只是远远的看着,嘿嘿直乐,明天,明天等着看报纸吧,有热闹了!
两个记者也被小弟告知了四人具体身份,也觉得这事大有可挖,值得好好润色报道一番,港岛市民也都爱看这个,到时候报纸销量大涨,自己肯定能收受到主编的嘉奖!
更何况,这边也答应了回头还有两千块可拿,但是效果要好,一天之内必须闹腾的全港轰动!
有道是,有钱能‘屎魔推鬼’,两个记者也不耽搁,连夜回去赶稿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