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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趁一切都好的时候及时珍惜(第1页)

面对长辈,王欢欢还算客气,只是已经没了之前的热情,“阿姨,结婚本来就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事情,我和邓先生性格不合,及时止损也是未免耽误两人一辈子。”

“这也太随便了,亲戚朋友那边已经说了,现在取消以后我们会被怎么看”

邓嘉安母亲脸色愠怒,“我让嘉安给你道歉,咱们不开玩笑好不好”

现在又没那一本证束缚着,王欢欢自认已经做到位,不过还是象征性的问了邓嘉安一句,“邓先生,听说你之前已经结婚了,我想在你妻子生死未卜的时候,咱们还是不要牵扯太深。”

邓嘉安看了看神色焦急的母亲,微微扯动嘴角,“好。”

对于他的识相王欢欢很满意,拿开他母亲的手,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嘉安,欢欢是个好孩子,你怎么能让她就这么走了呢还不快再劝劝她。”

邓嘉安母亲慌了,再次拽住她的手,“嘉安那个老婆早就变成丧尸了,欢欢,你别因为这种事置气啊,不值得”

这样巴着人不放多少有些死缠烂打了,王欢欢扭头看向她,“阿姨,您这样就让我为难了。我王欢欢自认条件不差,为什么就一定非嫁给您的儿子不可呢”

她僵住,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嘉安比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要强上百倍,和他结婚是你的福气啊”

王欢欢摇头,“就算他的妻子去世了,再娶女人也是二婚,先前你对我隐瞒,既然我已经知道真相,就不可能再继续委屈自己。”

和刚才见到的奚舟相比,邓嘉安实在不如,更何况她也不是看不到他母亲眼中的贪婪,若真是结了婚,以后想必少不了给她的爸爸添麻烦。

王欢欢走了,邓嘉安母亲还想下楼去追,被他叫住,男人脸上尽是自嘲,“妈,只有您会把我当成稀世珍宝,可是在别人的眼里,您的儿子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

他很穷,也没有特别挣钱的本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年也没能给家里换个好点的房子。他的性格懦弱,妻子被欺负也不敢吭一声,这样的他又怎么会令人高看。

邓嘉安觉得王欢欢取消婚约是对的,欣圆变成那样,他不可能再继续爱别的女人。与其两个人日后痛苦折磨,还不如一开始就放手,不去耽误一个优秀的女子。

他啊,往后的一辈子就这样了。

这天后邓嘉安彻底颓废了,他不去搜集物资也不接基地的任务,整日整日的待在房间里,抱着一张破烂的结婚照。

他的母亲有去找王家闹过,可王欢欢的爸爸在基地势力不小,又一次她差点被赶出基地,后面就不再敢了。

生活是残酷的,尤其是当你把所有的美好都破坏殆尽之后,留下的只有陈旧破烂与腐朽。

湖城大道,连续赶了一夜的路,伴随着日出升起的金光,黑色汽车驶入城市。

高温在这座城市肆虐,清晨并不存在凉爽,柏油马路差点被晒化了,车轮上沾染了一层又一层的沥青。绿化带上种着的景观树叶子蔫蔫的,像极了脱水的鱼。

黎歌刚打开车窗,一股热气就扑面而来,饶是没有温度的她也觉得有几分燥热,于是赶紧关了窗。

极端天气的影响下,路上看不到一个行人,放眼望去能够移动的物体只有丧尸,丧尸还活像是失去了力气。

“先停一会儿吧,这样漫无目的找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找找有没有地图参考一下。”

一路上都是奚舟在开车,黎歌稍微有些过意不去,不过她现在的身体也帮不上什么忙。

车子停在树荫下,奚舟在空间里翻找了一遍,拿出来一张地图在方向盘上摊开。

“湖城勉强只能算得上三线城市,若说这里技术含量最高的地方恐怕也只有一个。

黎歌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是一片工业园区。

“这里有一家全国有名的制药厂,即使有一个生产车间在运作,产量也是惊人的。”

奚舟眉头拧的死死的,眼底凝聚阵阵暗芒。

“你特别注意这个地方,有什么说法吗”

他这个样子不太寻常啊

奚舟提起一个几乎要被她忘记的人,“在进入东部基地医院任职之前,刘教授曾经在这家制药厂工作十几年。”

刘教授,在东部基地对奚舟进行一系列的研究,甚至屏蔽丧尸威压的仪器也与他有关。

“湖城和海城中间隔着两个省的距离,这不太可能吧”

东部基地自从末世降临之后几乎就没有安稳过,这段时间更是被丧尸包围,刘教授会大费周折的来湖城制药厂吗

奚舟让她拿着地图,还没停下来一会儿手又放回了方向盘,“你来指路,谁在幕后做这些事,去看看就知道了。”

制药厂在城市的另一头,与一条大河相邻,他们不可避免的从城市中心穿过。

然而,到了丧尸最多的城中央,长时间使用的车子摇摇晃晃的停止了使命。

奚舟检查了动机,“烧的太严重,报废了,只能再找一辆车。”

她只能下车慢吞吞的用两条腿走,这辆车各方面性能都可以算得上顶级,但也架不住他们日夜不休的开法,暴力使用下寿命也大打折扣。

好在附近除了丧尸多了点,各种大型停车场倒是不少,希望还有能开的。

奚舟度快,他去找车,黎歌就坐在台阶上等,怀里还抱着变异植物小球和小番茄树。

“水给我水。”

一道极度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紧接着一个黑影快的朝黎歌扑过来,抢走了她手上的、嗯,塑料盆。

“啊不许抢水水。”

在水里面游泳的小球立即炸毛,浑身的刺支棱起来。

这人衣服被汗水浸湿了,头也乱糟糟的,脸埋在盆里喝水,看不出长什么样子。

黎歌瞧见他胳膊上的伤痕,眼睛眯了起来,在意识中阻止小球,“小球,带着小番茄树跳出来。”

一连灌了大半盆水,几乎冒烟的喉咙才稍微有些恢复,他抬起头,是一张十五六岁少年的脸,很是稚嫩。,,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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