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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5页(第1页)

“啊!”

除了夏芍在笑,全家女人都叫了一声,赶紧去从诺包子嘴里抢东西。

待肩章抢出来,上头已经湿哒哒的,全是口水……

……

诺包子一岁半的时候,走路已经很稳。他喜欢被父母牵着手在院子里散步。

但妈妈牵着他的手的时候,他喜欢笑着走在妈妈身边。

爸爸牵着他的手的时候,他习惯打鸡血一样走在爸爸前面。

起初,徐天胤以为小家伙只是还控制不好迈步的速度,所以他走向前一点儿,他便长腿一迈,跟上他的速度。被父亲跟上的诺包子很不服输,于是更快地往前走,结果自然是两条小肥腿自己绊了自己,啪嗒摔倒!

摔倒的诺包子也不哭,自己爬起来,继续跟父亲抢路。

几次三番,徐天胤终于悟出一点儿子的心思,不由挑高眉头,在某日傍晚,晚霞很灿烂的时候,在院子里放开了他的手。

获得自由的诺包子很欢喜,小身子一摆,小步子一迈,誓要走出雄纠纠气昂昂的步调,把父亲甩在后头看他的背影!父亲确实在后头看着他的背影,看见的却是歪歪扭扭,一步三绊,三步一摔的背影。

诺包子很纳闷,很不服气,爬起来继续快走,继续想要超越父亲。可是,他越想走得快,越想跑起来,摔得越快、越狠。当小小的他终于感觉到疼痛,也再没有力气自己爬起来的时候,他趴在地上,回过头,眼泪汪汪地看父亲。

父亲站在放开他手的原地,一步未动。这天傍晚,在诺包子的记忆里,晚霞很美,刚从军区回来的父亲还没有换下军装,他站在院子里,晚霞落在他肩头,很光辉,很高大,高大得遥不可及。

父亲挑着眉头,嘴角噙着让他心里发虚的笑,用最简单的一个放手,让他明白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也是一生做事必须谨记的道理——还没学走,就想学跑,摔倒了,活该!

……

诺包子三岁的时候,已经有了很多自己的喜好。比如穿衣,比如吃饭。

拿吃饭这件事来说,诺包子并不挑食,他胃口很好,无论是外婆做的饭还是妈妈做的饭,他都喜欢吃,尤其喜欢妈妈做的点心。但正是他最喜欢的点心,让他有了一点点小烦恼。

他不太喜欢吃甜食,爸爸也不太喜欢吃甜食,所以妈妈做的点心多数时候是不很甜的。但其中有一样例外,妈妈说那是蜜糕,用蜂蜜做的,爸爸喜欢吃,妈妈每个月都会做上一回。

第一次见到蜜糕的诺包子很兴奋,抓过来,一口咬下去,那种甜腻到嗓子里的口感让他的小脸儿都皱出了褶子。

“好吃么?”

夏芍笑吟吟问。

看着母亲含笑的眉眼,诺包子感觉好温暖、好温暖,于是昧着良心点了头,说这是除了他最喜欢的小熊曲奇以外,最好吃的东西。

“是吗?喜欢吃?”

母亲的眼都笑弯了,看起来很开心、很开心。

“嗯!”

诺包子点头,很真诚、很真诚。

于是——

于是一个月吃一回的蜜糕变成了一周一次。母亲做蜜糕做上了瘾,端上桌来便会用他最喜欢的温柔、温暖的目光看着他,看得他不得不拿起来吃,可是那种甜腻的口感领教了几次之后,诺包子就不想再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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