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头的慨叹被一阵冷风刮得无影无踪,尘云离横他一眼,满脸都写着“说话真不中听”
。
尘文简轻笑。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不拘什么话题,也不怕话掉在地上,只觉得三言两语之间,这条看似漫长的路便被走尽,耸立的高塔与古朴的木屋近在眼前。
尘文简微微皱眉,尘云离立刻感受到他的不悦,勾了勾他的小指:“这段时间哥估计闲不下来,我陪你在山上住两天,嗯,讨个清静。”
尘文简斜眼瞧他一会儿,用两根手指掐他的脸,语气毫无平仄:“你在笑话我。”
尘云离笑眯眯地掐了回去。
星月落幕,天边泛起鱼肚白,第一缕晨曦穿过厚厚的云层照在塔顶。
而后辉光拉长、扩展,染遍整座高塔,镀上毛绒绒的金边。阳光像金色的水流漫过山顶每一寸土地,斜入屋檐下,笼罩台阶上两道相互倚靠的身影。
他们在明亮的天光里沉沉睡去。
接下去两天时间,尘云离和尘文简足不出户,理直气壮地占据尘悄云的屋子,提前过起隐居避世的悠闲日子。
他们都不算活人,没有进食需求,但尘云离口腹之欲甚重,所以爱带着尘文简进山寻觅食材。有时是一把菌子,几朵木耳、蘑菇;有时是一只拖着长尾巴,昂挺胸谁也不怕的花野鸡;有时是嫩笋、河鱼、不知名的野果。
它们天生地长,各有各的独特滋味。
尘云离爱吃,却不擅长做饭,倒是用两三顿饭把尘文简的手艺练出来了,刀功、火候、调味进境惊人,鱼和鸡一锅炖都能做出不错的味道。
但尘云离最爱的还是他做的烤鸡。
以野鸡为主食材,用山里一种名贵香木做烤架,炙烤到外酥里嫩之时划开外皮,挤一些野果汁水上去。果汁酸甜,正好激野鸡肉本身软嫩的香气,又能消解油腻,在咸香油润之外多了些爽口。
尘文简每每做这道菜,半个山头都萦绕着诱人的香味,即使吃完鸡肉,也还是久久不散。
尘云离宛如置身于舌尖上的华夏拍摄现场,咬一口鸡腿就秃噜一句“最高端的食材往往采用最朴素的烹饪方法”
,尘文简听得云里雾里,只当他是在夸自己,下回做得更加细致和卖力。
尘云离爱上烤鸡,山里的野鸡就遭了老灾,以前尘悄云在时,它们经常呼朋唤友在山路旁盘旋,偶尔还会上演求偶风云、菜鸡互啄等戏码,甚至会追着其他小动物啄,嚣张得仿佛山中一霸。
现在倒好,它们一只只如同受惊的鹌鹑般赖在窝里躺平,再不敢出来耀武扬威,生怕下一个上烤架的就是自己。
所幸尘云离也知道不能竭泽而渔,除头一天的午饭吃了三只鸡以外,剩下的饭点都留给了别的美食。
山间生活清闲,若是独居不免孤寂,但有人作陪,尤其是会过日子的人,那便不同了。
尘云离不擅做饭,却恰恰很擅长把日子过得有趣,在失去手机、网络、游戏等消遣时,仍然可以把每一刻钟都安排得满满当当。
尘文简自入世以来,头一回过上天还没亮就被叫醒干活儿的生活。
尘云离拽着他去砍竹子,扛回来以法术阴干后削成竹篾,再指挥着他在山顶围了一圈篱笆、造了一面竹墙,顺带给尘悄云的屋子弄了扇新的竹窗。
尘文简忙活的时候,尘云离就在附近扒拉野花种子,移植新竹和藤蔓。
竹子栽在尘悄云窗下,野花种于篱笆旁,牵牛花藤缠绕在篱笆架上,紫藤则从竹墙墙头垂落,仍以术法催长,一刻钟让它们走完了好几年的路。
于是清寂的封剑塔外多了繁花似锦,朴素的隐世之地变得明丽绚烂,凛冽的山风染上花香,几乎将整个春天截留于此。
尘云离最喜欢那面花墙,他在轻罗薄烟般的瑰丽色彩中,看见了童年时憧憬过的紫藤萝瀑布。
是夜,风清月朗,天地一片霜白。
尘云离在花墙前摆上两张摇椅——椅子是午后尘文简做的——用竹筒杯泡了两大杯松叶茶,自行端着一杯躺上去,前后摇晃,悠闲地抖了抖脚尖。
“来,坐这儿,给你准备的。”
他指向旁边的椅子,向尘文简笑眯眯招手。
尘文简神情微妙:“云离,你现在特别像我曾经羡慕的一类人。”
“嗯?”
尘云离警惕地抬头。
尘文简坐到摇椅边上,底下的支架出清脆的“吱呀”
一声:“像市井窄巷里捧着茶缸晒太阳的老大爷。”
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尘云离白他一眼,却毫不生气,施施然躺平,捧杯的手搁在胸前,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凡人寿短,能平安活到老本就不易,还能有晒太阳的心态和境遇更是幸运,所以……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来,跟我一块儿躺下,也体验一下当老大爷的感觉。”
尘文简愿意陪他砍竹子,陪他趟泥地逮野鸡,风里来雨里去不带怕的,却在此刻第一次对他的要求露出了为难中略带嫌弃的神色。
他揉了揉眼角几乎可以算作不存在的细纹,正色道:“天魔之躯能抵岁月侵蚀,纵使沧海桑田,我也不会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