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豹羞的满面赤红。
他的脚趾头,估计都快在鞋里抠出一套四合院了。
我相信,如果他现在手上有枪。
他肯定会杀了我。
毫不犹豫地,杀了我。
面对这种侮辱,没有谁能够忍得住。
但这宋新豹毕竟是老油条。
他很快就强行克制住了羞恼,脸面恢复了正常。
“没错!没错……”
“这次,一时失察,我是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
“但那又如何?疼一下就过去了!”
“我照样是甲方,照样是案场老大!”
“你敢逼急我试试!”
“大不了我拿出2o万摆在那,跟你玩儿!”
“重赏之下,这江湖上想为我平事儿的顽主,一箩筐!”
“要你性命,也在我一念之间!”
“哼,你玩得起吗?”
宋新豹冷笑了起来。
他甚至还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新雪茄,拿在手上比划着,也不点燃。
这是他装b的道具,很贵的。
但实际上,这番话虽然是他想找回面子。
却句句戳心。
他并非在危言耸听。
这次交锋,我确实是赢在巧合。
赢在那‘龙哥’的名号,以及对外那神秘的身份上。
倘若真要打持久战。
我打不赢。
这是一个有钱能使磨推鬼的时代。
就像他说的,2o万摆在那,有的是亡命之徒愿意替他平事。
这些钱甚至足够买条人命的了。
甚至两条、三条。
当然,这也深深地让我意识到:我得捞钱!
捞很多很多的钱!
没有钱,你再能打再能杀,也顶多是江湖上一个小混混。
有了钱,你才能做boss,做老板。
玩更大的江湖!
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