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店里,挺吵闹的。
好几个单间里,都正喝的尽兴。
有的在划拳。
有的在‘你妈b’‘他妈b’的拼酒。
还时不时能看到几个纹龙画虎的青年,在过道里瞎晃悠。
他们应该既不是光头刚的小弟,也不是疤哥的马仔。
不然早就叫‘龙哥’了。
2o9包间。
里面出奇地安静。
我镇定了一下情绪,推开门。
果不其然,案场一众经理、骨干都在场。
沈娜和另一个销售口精英,也在。
组局者正是宋新豹。
“呵呵,来了?”
“赵队长,你坐那边!”
“大家都等你好一会儿了,快坐下!”
宋新豹表现的极其热情,举止文雅,落落大方。
但是我环视了一圈儿。
哪特么还有座位?
这宋新豹根本就没给我留座。
这真是哑巴吃黄连,我脸上憋的一阵通红。
好在沈娜往旁边靠了靠,然后主动到门口扯过一把椅子,对我说道:“赵队长,你就坐我旁边吧!正好,我没带烟。”
还是这丫头关心我。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挺感动的。
在我进门时,沈娜原本是光着脚的。
反正她只要坐着,就会情不自禁地把双脚从高跟鞋里抽出来,在那掂来掂去。
上次大闹售楼处时我就领教过了。
这是她的个人习惯,也不算啥陋习。
但刚才她一见我进来,连鞋都没穿好,就替我搬来了座位。
这当然不是一个座位这么简单。
她这是在替我解围。
顶着宋新豹与我对立的局势,替我解围。
真够意思。
这姐妹,我认了。
以后谁敢欺负她,我肯定替她出头。
我冲沈娜点了点头,表示感谢,然后准备坐下来。
“等等!”
这时,宋新豹身边的李强突然喊了一句。
李强是财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