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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洪乐社(第3页)

大佬B拍拍他的手臂。

“放心吧,B哥,我没事。”

“管好你小弟,别惹麻烦。”

大佬B微微摇头,今天这事本就是陈浩南挑起,他都没法帮陈浩南出头。

尤其是打输之后,山鸡和大天二带着其他人要上台围殴顾笙,结果被一拳一个。

剩下的人被吓得根本都不敢出手。

后面这两点比陈浩南打输了还让他失望。

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要围殴人家,传出去丢的是他大佬B的脸啊,江湖上都得说他大佬B管教无方。

至于被吓得不敢出手,就更不用说了。

……

晚上,在一处会议室,洪乐社龙头绅士胜坐在桌子前面无表情。

而在桌子周围,则是另外几人在不断抽烟。

“人到齐了,我就直说了。之前几个小混混砍死了狂人辉,洪兴的快刀笙把这几人收到门下,还放话保他们。这事怎么处理?”

绅士胜敲了敲桌子说道。

“干,这还用说?当然是干他啊!洪兴了不起啊?他说保就保?传出去江湖上都说我们怕了他们,还用不用混了?”

立刻有人拍桌子骂道。

“石屎说的对,他说保的人就保,下次他说要的生意咱们是不是拱手相让啊?”

另外一人也附和道,此人叫做太保球。

“要是整个洪兴,我们还要让上几分。可他不过是大佬B手下的马仔而已,我们也要让的话,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

又有人道。

“而且听说他和大佬B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怎么说?”

其他人立刻看过去。

“之前洪兴和东兴开战,这个快刀笙表现的倒是亮眼,可你们看他的地盘在哪?朗屏邨啊!那地方穷的就剩牛屎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确实是这么回事。

如果手下有小弟够出位,需要给他扎职,但又不喜欢这个小弟的话,就找个偏僻的地方给打了。

这事他们也做过。

“既然意见相同,那就好办了。”

绅士胜又敲了敲桌子道。

“挑几个人去把快刀笙给做了,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

几人思索了下,立刻有人的道:“飞全喽,又够拼又够出位,也为社团立下不少功劳。只要这次他能做掉快刀笙,就给他扎职喽。”

很快,这事就定了下来。

绅士胜离开会议室,几个小弟立刻跟在后面。

“大佬,去哪?”

“五月花夜总会。”

最近绅士胜在五月花夜总会看上个叫ann的舞女,正一心把她追上手。

虽然作为社团大佬,只要他想的话根本不缺女人,不过他更喜欢一点点追到手,这是情趣。

看他绰号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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