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帅!
江柔看着周重山那张英气的脸庞,以及挺拔的身姿,完全移不开眼。
而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却在此时纷纷退避三舍,只敢低着头,用余光偷瞄几眼。
这一方面,是因为周重山身上这身军装的关系。
一般人,总是对军人有着敬畏之心,不敢轻易靠近。
更何况是周重山这样,身高腿长,过一米九,跟个小山一样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周重山额头上的那一条疤痕。
在江柔眼里,那道疤痕是周重山的勋章,给他增加了男子汉气概。
可是对其他人来说。
周重山顶着那条疤痕,不苟言笑的模样,再那么一瞪眼。
妥妥的凶狠!
可够吓人的。
此刻。
就是这个“凶狠”
又“吓人”
的糙汉子,轻轻松松的拿起了江柔买的所有东西。
还对江柔低声问道。
“就这些吗?还有吗?”
他一点也没觉得江柔买的多,乱花钱,只是尽责的完成一个“搬运工”
的工作。
江柔收回亮闪闪的眼神。
甜笑着说道,“就这些,没有了。我们回家吧。”
回家。
这两个字,听得周重山心里,一阵滚烫热。
回军属大院的一路上。
江柔跟赵桂芬、林玉兰说着话。
才知道今天军部是开会了,所以周重山才会穿的这么工整。
又说周重山还没结婚,就知道心疼媳妇儿了。
那么多当兵的男人里,就只有周重山是来帮媳妇儿拎东西的。
一句接着一句,疯狂调侃小两口。
江柔脾气好,性子也好,脸上红红的,一路上都笑着。
他们在各家门口分开的时候。
江柔热情的说道。
“桂芬姐,玉兰姐,上次你们来家里送东西的时候,家里连泡茶的茶杯都没有,没能好好招待你们。现在热水壶和玻璃杯,我都买好了,你们下次来,我请你们喝茶。”
“好好好,柔妹子热心,我们下次肯定上门喝你的新娘子茶。”
几人又说了几句,就各回各家了。
周重山听了江柔这番话,才算是知道了她为什么要买热水瓶和玻璃杯。
他们的家,真的越来越有模有样了。
……
周重山将江柔送回院子,他还是要回军营。
江柔对他叮嘱道。
“重山,米面粮油我都买好了,生火和风箱我也学会了,我可以在家里煮饭。你不用在去食堂打饭了,去的次数多了,会被人说的。你晚上早点回来,我等你吃饭。”
“好。”